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的相关规定,国家体育总局对《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这一全新修订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此相关的旧版本文件(体竞字〔2021〕131号和体竞字〔2022〕192号)将同时废止。
新标准针对单板滑雪运动员等级划分进行了细化,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国际级运动健将: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授予这一称号:
在冬季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或世界杯单项中获得前8名,或团体前5名。
在世界杯分站赛上单项获得前3名,或团体获得第一名。
运动健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获得此称号:
冬季奥运会等大型赛事中进入第9-15名,团体第6-9名。
世界杯分站赛单项第4-8名,团体第2-3名。
青年级别赛事中单项前8名,团体前3名。
在全国冬季运动会编制中,公开组单项前6名,团体前3名。
全国锦标赛等赛事成年组前3名,团体第一名。
一级运动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全国冬季运动会公开组单项第7-12名,团体第4-6名。
青年组、全国锦标赛也设有具体名次要求。
省级运动会,美术教师主办的锦标赛中单项第1名。
二级运动员:如在省级运动会等比赛中单项获得第2-3名即为达标。
三级运动员:若在省级赛事中单项获得第4-5名,亦可获此称号。
特别说明:只有符合规定人数的比赛项目,才能授予相应技术等级称号,确保标准的公正性。
此次标准修订,将为单板滑雪的竞技水平提升与运动员的发展提供更加科学的评判依据,旨在推动国内单板滑雪文化与参与度持续发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